暴雨~特大暴雨~海南湿冷持续!海口最冷时段将出现在……******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23.htm,id:1303245423 北京时间1月5日23时04分39秒
我国进入小寒节气
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段
就此开启
说到这,小编发现
大家对海南的冬天
似乎多少有点误解
就在今天
#在海南过冬也得穿秋裤#
更是冲上热搜
不少网友表示
印象中海南四季如春
似乎和冬天没有关系
在此,小编郑重声明!
没错!
海南人也是要穿秋裤的!
据@中国天气
海南虽然从气候来看是常年无冬区
但也是有春秋天的!
以海口为例
1月正是当地全年最冷的一个月
平均最高气温21.8℃
平均最低气温也只有16.1℃
尤其最近海口雨还多,体感更是阴冷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
海南还将开启“雨雨雨”模式
记者从海南省气象台了解到
8日夜间到9日
海南岛将有明显降水
其中
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
局地特大暴雨
各地气温小幅波动
最低气温14℃
10日到12日
全岛大部地区多云,气温小幅上升
陆地天气预报
5日夜间到6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中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东部,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20-22度;
西部,多云,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21-23度;
南部,多云,最低气温17-19度,最高气温23-25度。
6日夜间到7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局地有小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7-19度;
中部,阴天间多云有小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东部,阴天间多云有小雨,最低气温15-17度,最高气温18-20度;
西部,阴天间多云,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9-21度;
南部,阴天间多云,最低气温18-20度,最高气温21-23度。
7日夜间到8日白天
北部,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6-18度;
中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20-22度;
东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6-18度,最高气温17-19度;
西部,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最低气温14-16度,最高气温18-20度;
南部,阴天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最低气温17-19度,最高气温21-23度。
8日夜间到9日
本岛将有明显降水,其中,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各地气温小幅波动。10日到12日,全岛大部地区多云,气温小幅上升。
海上大风预报
受冷空气影响:
琼州海峡,5日17时到8日20时,东北风5-6级,阵风7级。
本岛文昌、琼海到三亚一带海面,5日夜间到7日白天,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7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
北部湾海面,本岛乐东、东方到海口一带海面,5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级。
西沙、中沙群岛附近海面,5日夜间到7日白天,东北风6-7级,阵风8-9级;7日夜间到8日白天,东北风5-6级,阵风7-8级。
南沙群岛附近海面,5日夜间到8日白天,偏东风5-6级,雷雨时阵风7-8级。
另外,本岛四周沿海各港口所挂强风一号风球不改变。
8日夜间到12日,各海区风力6-9级。
海口发布春运天气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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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口市气象局获悉,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海口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降雨量偏少;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和2月中旬中期,气象灾害总体接近常年。
(一)冷空气过程
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海口市平均气温17.5~18.5℃,较常年同期偏低;最低气温7.0~10.0℃,较常年持平;降雨量18~44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0~20%。
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大致出现在1月中旬中后期、1月下旬中后期、2月上旬中期、2月中旬前中期。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2月中旬中期。伴随冷空气影响过程,海口市可能出现降雨天气。
(二)大雾
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影响海口市和琼州海峡的大雾总体略弱于常年同期,大雾过程可能发生在1月下旬前期和2月上旬前期,要注意提防短时大雾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海口市气象局建议,据最新资料预测,2023年春运期间,海口市气温总体偏低,降雨量偏少,需关注和提防阶段性降温过程、低温阴雨和大雾天气,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工作。另外,气候预测具有不确定性,海口市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变化采用最新资料及时做出预测订正。
最后,希望大家注意保暖
做好防疫工作
照顾好自己哟~
记者 林鸿晖 综合海口网 中国天气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