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外交部:美方有关言论罔顾基本事实,诋毁中国宗教政策,严重干涉中国内政******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郭超凯)针对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国际宗教自由峰会”的涉华言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道,美方有关言论罔顾基本事实,诋毁中国宗教政策,充满意识形态偏见,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 薛伟 摄毛宁表示,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中国各类信教群众近2亿人,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仅在中国新疆就有2.4万多座清真寺。反观美国,75%的美国穆斯林认为美国社会对穆斯林存在严重歧视。美方没有资格对中国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毛宁指出,所谓中国搞“种族灭绝”更是美方编造的世纪谎言。当前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地区经济总量增长了160倍,维吾尔族人口从220万增长到约1200万,人均预期寿命从30岁提高到74.7岁。美方无视这些客观事实,反复炒作涉疆谎言谬论,只是为了“以疆制华”,给遏制打压中国制造借口。国际社会对此看得很清楚。
“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停止利用所谓人权、宗教、民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遏制中国发展。”毛宁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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